(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秘书职责与权限。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及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资本运作等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特定不良记录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应及时公告并向上交所报送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需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并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秘书还需参加培训,接受考核评价。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