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行使多项职权,如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况召开。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