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防止资金占用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涵盖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并规定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形式。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制度强调,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此类现象。公司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权益。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