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共六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第三章职责权限: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等。委员会需每年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四章决策程序:内部审计部门提供决策所需材料,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
第五章议事规则: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须提前3天送达,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
第六章附则: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