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根据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合规性、股份性质、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审议审批程序等方面。核查结果显示,三家合伙企业均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本次转让已履行必要程序。此外,核查确认苑东生物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和发行价,且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窗口期限制。综上,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