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和2/3以上通过。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