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芦嵩林主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议案为《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议案为《关于<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议案为《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