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且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