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7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