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控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生效))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规则旨在规范公司风险控制程序,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实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全体董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日常联络和议案推进,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风险控制策略、复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审议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指导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公司法治建设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会议不定期举行,由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每次会议至少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采用举手或通讯方式。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委员会需在董事会定期会议上汇报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