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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2020年、2021年、2023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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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2020年、2021年、2023年、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0年、2021年、2023年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出具法律意见。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分别为:2020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1.7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9.659元/股;2021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85.94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1.96元/股;2023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86.13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84元/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调整议案,认为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规定。本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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