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或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
2024年7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4,801.49万元(评估备案值)收购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33%股权。鉴于该项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相关资产,因而纳入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资产交易。特此说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