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云南铜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的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购人包括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铜集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铝集团)和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中国铜业)。云铜集团拟向云南铜业发行256,175,356股,中铝集团发行110,253,583股,中国铜业发行55,126,791股。交易完成后,云铜集团持股比例从31.82%增至36.85%,云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从33.80%增至45.31%。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不变。云铜集团承诺新增股份60个月内不转让,中铝集团和中国铜业承诺认购的股份60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法律意见书由张学兵、张诗伟、李硕签字,2025年7月21日出具。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南铜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