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监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认为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5.50万份,回购注销1.8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2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认为相关事项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此外,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1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