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全体董事,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如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公司须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需过半数通过,被解除职务的董事有权申辩。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需申报个人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董事应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离职董事在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