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及募投金额分配额度确认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92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80亿元。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分配额度进行了调整,涉及多个风电和光伏项目,包括天津华电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项目等。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5.92亿元,本次拟全部置换。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