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总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格式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资产减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的统一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制度还规定了保密措施和法律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