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内部审计的监管,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资料,监管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并可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委员会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