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生物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及审议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充分审查,提名过程合法、有效。我们通过查阅候选人资料,核查其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是否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经核查,所有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决策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佘利文、赵亚青、林锋,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