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亿元,债券简称“国微转债”,代码“12703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公司股票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2025年6月10日至7月2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售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