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沃华医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赵彩霞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参会的5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00,498,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606%,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353名股东,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086,6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47%。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分别为《关于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