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报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根据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20亿元,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102.96万份,行权人数为12人,行权价格为20.58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为25.50万份,行权人数为3人,行权价格为20.58元/份。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5.85万股,解除限售人数为12人。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