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多项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5年5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63元/份调整为20.58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9元/股调整为10.24元/股。此外,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注销9.10万份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1.8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注销36.40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计约190,927.75元。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3,490,233股变更为223,472,033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