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芳源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及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辞职报告提交当日生效,公司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制度明确禁止特定情形下担任董事或高管,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等。离职人员需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不得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制度还规定了离职后的持股管理,包括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等。对于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公司将采取追责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