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业绩、利润分配、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重大诉讼和仲裁等。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提前在其他媒体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应配备必要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沟通,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司应在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披露要求。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