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盘江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选任、履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不得有特定禁止情形。公司还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组织、保密工作、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股权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