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卧龙电驱总裁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草案)》,旨在明确总裁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总裁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总裁需遵守法律法规,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总裁主要职责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订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等。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讨论公司发展战略、年度预算、重大项目投资、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总裁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决定情况。总裁在作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本细则自公司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