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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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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 T1-19层,邮编 518038。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14:30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1号门综合楼107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3,900,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76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3,897,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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