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纽威数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情况下,不得搁置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
提名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