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组成人员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建议。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