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维护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后者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行为。
公司禁止以垫支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超过权限的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确保不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若发生资金侵占,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除非转让所得用于清偿占用资金或解除担保。公司被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特殊情况下的非现金资产清偿需遵循严格规定。制度还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