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主要内容包括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2868元,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87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24日届满,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及行权的情形,且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368.23万元,满足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
此外,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将回购注销35,64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35,640份股票期权,另有8,800份股票期权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行权,合计注销44,440份股票期权。回购价格为11.97元/股。公司需依法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