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林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独立董事有效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细则指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签字生效。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与会人员对审议重大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会上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