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昱))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郭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信用记录等情况,郭昱女士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郭昱女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郭昱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郭昱女士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其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郭昱女士不是因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副教授职称。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