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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 德林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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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林海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动离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等资料,并签署确认书。如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两年内仍然有效,对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况,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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