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婕))
提名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婕女士为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被提名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在会计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