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会议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