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资金管理,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类型,并强调了公司大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制度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职,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董事长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为责任人,需严格监控资金流向,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监控和检查资金往来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核查并上报董事长。如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并可申请对大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外部审计师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出具专项说明。
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对于违规占用资金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以现金或其他合规方式清偿。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