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14点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8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239,068,876股;H股股东及代理人1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59,000股;网络投票A股股东915人,代表股份12,073,969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