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效率,保障股东权益。规则适用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提供完整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会议应设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推举董事或召集人主持。董事会需向年度股东会报告工作,董事接受股东质询。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