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定。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会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委员会决策前,工作组需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财务指标、高管职责及绩效等。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向委员会述职并自我评价,委员会按标准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