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7月工商备案版))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93.2234万元,营业期限为五十年,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与销售、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08,932,23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持续稳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