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14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929,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网络及现场投票合计102名股东参与,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5,036,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03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议案1为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1.01选举吴潘成为非独立董事;议案2为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2.01选举张怀颖为独立董事。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议案2为差额选举。最终,议案1.01和议案2.01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