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累计回购股份10,408,656股,占总股本0.79%,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878,571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1,305,469,915股。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92,688,363.9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82%。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差异化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综上,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