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需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不需反担保。
对外担保事项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有权审议特定情形外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定情形下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批,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等。
公司决定担保前应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评估利益和风险。财务部负责初审及日常管理,证券法务部负责合规性复核及审批程序。公司提供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经营及财务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