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郑江文律师、俞挺律师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14:30在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共354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06,970,8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77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项目投资进展的议案》,两议案分别获得99.8229%和99.8190%的赞成票。中小股东对两议案的赞成率分别为98.4822%和98.4479%。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