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任何一名委员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如有必要,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