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定董事和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公司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
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特定委员会成员不足,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人选就位。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解任的,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离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离职董事和高管需办妥移交手续,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并遵守持股变动规定,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有权追究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董事和高管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本办法自2025年7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