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的内容。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
办法明确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定义及处理方式。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经过严格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监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申请需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办理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最终决定。公司应妥善保存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为十年。办法自2025年7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