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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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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亚华电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亚华电子及全资子公司白泽亚华信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控制的合伙企业淄博白泽超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关联方刘淑新共同投资设立山东亚华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公司拟出资375万元,持股75%;白泽超越拟出资50万元,持股10%;刘淑新拟出资75万元,持股15%。刘淑新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亚华经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控股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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